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、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,请各培养单位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博士/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及有关文件为依据,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确保整个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顺利地开展。具体工作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、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》。
研究生院
2021年9月10日
附件
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、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
序号
工 作 内 容
执 行 单 位
具 体 工 作 及 要 求
工 作 时 间
1
学位申请
论文导师审阅
培养单位
导师或导师组
1、研究生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表》,提交论文初稿
2、指导教师依照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》严格把关、认真审阅,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阅表》
3、各培养单位统计申请人员名册
2021年9月30日前
2
论文预答辩
培养单位组织申请答辩论文的预答辩,并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》及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》。
3
论文评阅
培养单位依照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》认真组织评阅。
注:每篇论文至少2名本专业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进行评阅,并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表》
4
学位申请及答辩资格审核
1、材料整理(个人培养计划、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博士(硕士)成绩单、中期考核登记表、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、学术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原件等)
2、各培养单位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核结果汇总表》(电子和纸质)报送研究生院
2021年10月1日-
2021年10月8日
5
论文盲审
1、根据学位申请情况,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稿,重复率检测合格论文送审、不合格论文不予送审,推迟毕业
2、11月10日-11月20日之间反馈盲审结果
2021年10月8日-
2021年11月20日
6
论文答辩
1、组织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,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修改鉴定存查表》
2、提前3天将答辩时间、地点和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》报送研究生院
3、依照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博士/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文件,做好答辩组织、记录等工作
4、填写《麻豆一区二区99久久久久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鉴定存查表》
2021年11月21日-
2021年11月30日
7
整理、评议学位授予审批材料
1、整理学位授予审批材料(见下载专区)
2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材料进行评议
3、培养单位将学位论文答辩材料、学位授予审批材料及评议结果报送研究生院
2021年12月1日-
2021年12月15日
8
学位授予
审批、复议
学位评定委员会
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授予审批、接受复议
2021年12月16日-
2021年12月31日
9
证书发放
发放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
2022年1月4日-
2022年1月10日
注:所有涉及的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资料中下载。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日程组织工作,如有延误,将按规定推迟学位授予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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